河南出台育肥猪投保政策
日期:2014-10-27 11:14
额为500元,保费为30元,保险期限为1年。保费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和养殖场分别承担50%、15%、5%、10%和20%(中央财政、省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和养殖场分别承担50%、20%、10%和20%)。
  育肥猪实际参保数量为保险期内出栏育肥猪数量和保险期内死亡育肥猪数量之和,每头死亡育肥猪赔付金额为其尸重(公斤)乘以5元,尸重超过100公斤的按100公斤计算。保险承办机构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不得拖赔、少赔、无理拒赔,赔款要通过一卡通直接交付被保险人。
  省畜牧局副巡视员朱立良介绍说,实施该保险机制不仅可降低生猪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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