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最严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日期:2014-10-24 09:33
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违法必究、错责相当、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第二章 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职责
  第四条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本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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