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最严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日期:2014-10-24 09:33
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瞒报、谎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以及在监管执法或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过程中收受贿赂的,或者参与、包庇或纵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开除处分。
  济南市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济南市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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