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出台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日期:2014-10-17 10:57
督工作,关心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在聘用程序上,明确面向社会公开发出招聘信息,实现让市民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二是规定了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分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指出,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分市级、镇(街道)级,分别由对应业务科室与各市场监管所共同管理。餐饮监督违法信息及食品生产流通监督违法信息根据层级的不同,由不同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置。
  三是注重体现桥梁纽带作用。除明确市民监督员对食品各单位进行走访调查、督促整改,提供相关违法案件线索外,还承担起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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