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出台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日期:2014-10-17 10:57
  为确保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团高效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近日,海宁市出台了《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管理办法》,将本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新力量进一步规范化,为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的性质,同时规定需经培训取得海宁市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证上岗。《管理办法》在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的聘用解聘、管理指导、职责要求、补贴奖励等方面也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了人员聘用突出社会性与公开化。《管理办法》明确了聘用基本条件,突出具备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热心社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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