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陕西省出台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
日期:
2014-10-16 11:00
,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同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及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
为切实做好创建试点工作,省食安委决定选取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为全省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城市,并成立陕西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研究部署,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
/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1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