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4 09:19
织区环保、国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对区内各规模牧场(公司)进行认证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养殖证,并按照逐年减量的要求核定其当年饲养量。养殖证有效期一年,期满前由区农经局牵头组织年检,年检合格的重新发证,并办理农业设施用地续批手续。年检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到位的,予以强制关闭,拆除设施,土地复垦到位。
散养户要达到6个条件
零星散养户虽然养殖量不大,但也必须符合6个条件。
养殖用房、用地合法;无直排口,粪污处理设施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且运行正常;粪污采用农牧结合、生态消纳方式,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