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3 09:33
但这还仅仅是第一步。因为农业污染源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仅靠一项措施就取得成功。在实施畜禽养殖分区治理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加强后续监管。在这方面,国内并不缺乏前车之鉴。早在2006年,某市就制定了饮用水源禁养区,规定水源周边200米以内不能进行禽畜养殖。但制度建立后监管却跟不上,村民在禁养区内陆续开了300多家养殖场。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才发现难度和阻力比想象中的要大得多,单是补偿关闭、搬迁这一项,每平方米就高达300元,要完成整治,财政至少要拿出四五千万元。
当然,减少生物排泄物污染,对现有养殖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