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0 09:29
局屠宰管理科了解到,针对家禽规模养殖场申请建设的自宰点,由余杭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食安办)、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认定。4家家禽自宰点的布局、设施、工艺流程及污水处理模式等进行实地查看,并对照《家禽自宰点建设标准认定评分表》逐项进行打分,一致认为该批家禽自宰点的建设基本符合建设标准,同意通过认定。同时,根据环保、个人防护和自宰点整洁的要求,对个别自宰点的污水管网设计、屠宰用热水供给、氧化塘防渗措施及人员消毒防护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规模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