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局印发《辽宁省食品经营者(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
日期:2014-10-09 09:25
隐患不易发现的特点,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资源与之很不相适应;同时,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诚信体系尚不健全,食品经营主体良莠不齐,道德滑坡、诚信缺失、责任缺失、故意违法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甚至衍生为行业潜规则。
  为解决食品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共性、突出、亟需解决的问题,9月5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内各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下发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经营者(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的通知》(辽食药监流发〔2014〕152号),对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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