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2-08-21 11:04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否
  6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否
  五、出席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2年8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会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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