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2-08-21 11:04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吴风云先生因有事未能参加,委托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8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12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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