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12-08-21 11:04
保公司2012年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3.84%,担保公司可以在该范围内决定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不用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风险防范:(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2)要求借款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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