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家禽业粪污处理和利用方式
日期:2014-09-04 17:36
签订协议,荷兰每年排放到大田里的磷酸盐不得超过17.2万吨。
  荷兰有农场7.2万个,根据养殖品种和养殖量,把总的排放指标分配到各个农场,这样每个农场的大田排放量也是有限度的。荷兰西北部地区产生的粪污能够做到大田消耗平衡,东南部地区粪污产量过剩。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法国、丹麦、挪威等国家的畜禽存栏量较大,也存在粪污处理的问题。
  2014年伊始,新的法律出台,粪便排放需经地下深埋的排粪管道处理。欧盟对于向空气中排放的废气量也有规定,畜禽养殖和粪便制作肥料过程中产生的氨气不允许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排出的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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