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区制定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路线图”
日期:2014-08-25 09:33
指导。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和工商在镇(街道)的专兼职人员,各镇(街道)食安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2到3名兼职人员。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将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镇、街道要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组织或配合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基层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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