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6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委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5年度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地方特点。反映本市地方食品特点和符合本市食品产业发展需求;
(二)监管优先。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立项建议优先;
(三)突出重点。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
(四)广泛参与。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