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餐厅小吃店等 9月中起强制标示牛肉原产地
日期:2012-08-16 09:05

根据预告内容,凡是贩售含有牛肉 (原料)的生鲜或加工食品,不论是使用进口牛肉或台产牛肉,在其外包装都要强制标示牛肉原产地。不但是冷藏或冷冻牛肉,牛肉泡面、牛肉干、牛肉丸、牛肉咖哩、牛肉包子等加工制品,也要适用这项规定。
此外,贩售牛肉及其制品的量贩店、大卖场、超市等商店,以及提供含牛肉食品的餐厅、速食店、夜市、小吃摊等餐饮场所,也要标示所使用的牛肉来源,以供辨识。
至于标示内容及字体大小,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说,放在卖场柜位供选购的包装及散装食品,只要内含牛肉及原料,单一字体不得小于0.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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