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餐厅小吃店等 9月中起强制标示牛肉原产地
日期:2012-08-16 09:05
  据台湾媒体报道,卫生署昨天预告牛肉含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残留容许量,并预告供应含牛肉及牛肉原料食物的餐厅、小吃店,以及贩卖含牛肉的盒装或散装食品,都需强制标示牛肉原产地,新制预计9月中旬上路。
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表示,农委会昨天预告牛只使用含莱克多巴胺饲料添加物解禁,该局也同步预告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增订牛肉中的莱克多巴胺残留容许量为10ppb。
另外,卫署也同时预告有容器或包装之食品原产地标示相关规定、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直接供应饮食之场所供应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标示原产地相关规定。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1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