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8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日期:2014-07-01 10:47
重管理,以市管理为主。
建设市县乡三级统一的监管机构将是体制改革重点之一。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省政府要求,将市县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及其基层工商所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基数,以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划转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中工商部门按全省工商系统编制总额的15%划转,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在编制总额内统筹调剂解决,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同时,市州、县市分别设立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大队;县市可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条件具备的也可单独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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