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三改一拆”和生猪养殖集中整治再提速
日期:2014-06-25 10:33
猪禁养,限养区合法养殖面积内规范养殖不得有直排等污染环境行为,各类河道(池塘)边50米范围内全面退养;指导宣传生猪养殖业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镇(街道)做好预拨退养转产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目前,已有武原等7个镇(街道)完成违建猪舍拆除攻坚任务。
  另悉,海盐县共有农村一户多宅210户,违法码头、堆场、搅拌站有42宗,面积306.96亩。连日来,各镇(街道)把一户多宅、违法码头、堆场混泥土搅拌站作为三改一拆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推进。各镇(街道)相关人员多次走访一户多宅农户,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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