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3 09:44
调力度,破除检验检疫合格生猪产品地区封锁,不断提高生猪屠宰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地在扎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其它畜禽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农业部兽医局(农业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屠宰行业管理处 冯梁 01059191430)。
附件: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瘦肉精监督抽检技术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瘦肉精监督抽检技术要求
一、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