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3 09:44
金的通知》(农财发〔2014〕18号)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我部在总结近年来生猪屠宰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相关技术要求(见附件),以提高这项工作的科学性。要充分共享各级各类项目检测结果,强化监测数据统一汇总分析和评估结果运用,科学、规范开展风险交流和预警。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设置和调整检测项目,完善检测标准,严格检打结合,提高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领导,建立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地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