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首次系统要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日期:2014-06-23 09:44
小时内告知送样单位。送样单位应在收到确证阳性结果后24小时内书面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告知被抽样单位。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
  被抽检屠宰企业和个人对确证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检。接受异议申诉的主管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认定有异议的,应指定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将作为依法处置的最终依据。
  七、检测结果汇总分析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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