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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规定食品等8类产品必须强制使用商品条码
日期:
2014-06-10 08:59
如果有强制使用店面码等行为,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印刷企业为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的,或者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责令其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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