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4-05-29 09:28
  江门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立、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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