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法规培训
日期:2014-05-23 14:35

  屠宰检疫监督执法大队负责人向经营业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凭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收购;二、做好生产场地、工具的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三、做好进货、销售、库存台账;四、每月2日前上报台账。并针对每位经营业主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位经营业主严守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通过此次座谈会,增强了经营业主的责任和法律意识,为今后的规范生产和监督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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