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9 08:56
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对运载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从省外调入活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签章后,方可进入本省活禽交易市场交易或者定点屠宰厂(场)宰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活禽检疫管理,做好从省外调入活禽的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九条[可追溯管理] 进入活禽交易市场交易或者定点屠宰厂(场)宰杀的活禽,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检疫信息追溯凭证。检疫信息追溯凭证样式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