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规定生产、加工与销售食品添加剂要登记资料
日期:2014-05-16 10:49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地区卫生部门15日表示,今年5月1起,食品添加剂制造、加工或输入商家要登记资料;10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销售商家,要登记后才可销售。
  台湾食药署称,今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剂业者应办理登记》,食品添加剂制造、输入业者要上网至食品业者登记平台登记,才可制造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业者则要登记才可销售。使用电子凭证以网络传输方式登记,或以书面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登记者,会给业者登记字号。
  食品厂家登记后,每年7月要确认登记内容,未办理登记或登记不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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