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5-05 10:13
辖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现有基础上,充实食品安全专门及相关科室和专门及相关人员,加快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规定的所有食品理化和放射、微生物及一定的毒理学指标的检验能力,能够对食源性疾病病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辖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有评价本市相关技术机构检验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的能力等。
  (二)加强培养、引进人才,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作用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食品安全风险与监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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