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生猪养殖退养政策出台
日期:2014-04-25 10:16
  浙江省江山市日前出台了生猪养殖限养区关停退养政策,计划从2014年开始到2015年底,每年开展百村整治行动,重点推进限养区200个村庄生猪养殖场的关停退养。
  对根据要求完成关停的生猪养殖场,将按标准予以补助:
  (一)对经过审批并在有效期内的养殖场,按期彻底拆除栏舍,并清理建筑垃圾、复垦、复绿的,按实际拆除建筑面积计算,砖木结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助,简易结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助,生猪(包括母猪和种公猪)给予200元/头退养补助,附属设施不予补助;对未清理建筑垃圾、复垦、复绿的,扣除20%的补助款;
  (
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3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