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08 09:31
为有效维护养殖户、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日前,吉林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吉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细则》中提到,当猪粮比价高于9.5∶1时或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吉林省物价局召集各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将会商情况上报吉林省政府。吉林省政府在判定生猪市场价格属于一级波动后,及时启动一级响应机制。在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方面的调控措施是:经吉林省政府同意,继续投放剩余冻猪肉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