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同意部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的通知
日期:2014-04-17 16: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的规定,经审查,天津挂月集团有限公司等47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同意予以更名。
  附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企业名单



农业部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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