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5 11:35
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决定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以临时补贴方式扶持广州家禽养殖场(户)及禽类加工企业,并于昨日出台细则。
对规模家禽养殖场(户)、家禽合作社的存栏家禽,补贴标准按存栏家禽数量,原种、祖代的开产种禽每只补贴10元,父母代开产种禽每只补贴6元,肉鸡、肉鸭每只补贴5元,肉鸽、肉鹅和开产蛋禽每只补贴2元。种禽的界定根据地级市以上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冷储本市压栏家禽,补贴标准按实际收购、屠宰加工并冷储的家禽每羽补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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