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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出台两项食品新制度
日期:
2014-04-14 09:25
记录为主线,利用信息化技术,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RFID)等新手段,以食品标签标识为可追溯单元载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相关信息,记录可以采取纸质记录或电子信息记录等方式,将各环节的质量安全记录统一归档管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保存至有效期满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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