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
日期:2014-04-11 10:59
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对因H7N9禽流感检测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由各级财政给予经费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在严格检验检疫的基础上,对手续齐全、检验合格的家禽及其产品,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和采取封锁措施。对从事家禽规模养殖和加工、流通企业所需融资,通过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基金等省级财政信用平台予以支持。市县政府要从当地家禽生产实际出发,由财政安排部分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克服资金困难。对参加保险的养殖场、农户所遭受的损失,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协调,组织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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