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日期:2014-04-11 09:02
此外,考虑到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价值低,过长距离的运输会提高施用成本,得不偿失。为此,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模式的基本原则。
  将加强环境监管作为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
  目前,按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来折算,我国的畜禽养殖量约为14亿头生猪当量。按照目前18亿亩耕地(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林地、草地等可以消纳利用畜禽粪便的土地空间)、每亩地消纳3头生猪的粪便来计算(这也是欧洲一些国家所采用种养平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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