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规管理食品药品企业退出与人员禁入
日期:2014-04-09 13:26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湖北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与责任人员禁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涉嫌违法违规,导致被管理部门吊销或企业自行注销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明确规定;引入了责任人员行业禁入的概念,对被吊销《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因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构成犯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定其一定年限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四个类别的生产经营企业的退出条件以及从业人员禁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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