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06 08:59
开到该服务站进行维护。
2010年7月13日,三易公司的员工杨某驾驶该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该车起火,他随即向119和交警部门报警。由于火势较大,大火后被扑灭,但该冷藏车及随车货物(猪耳片、猪肚、猪脚)约18吨均被烧毁,并造成公路设施受损。因相关赔偿协调无果,并且该车刚买不到两个月,尚在质保期内,三易公司遂将销售商和两个生产商告上法庭,一审获赔64万余元。生产商和销售商均不服,提起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上诉人生产商乙公司辩称,该案涉及的车辆只能有一个生产厂家,虽然该案车辆的底盘是乙公司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