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订食品法规草案
日期:2014-04-02 10:30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新加坡近日发出通报(通报号为G/SPS/N/SGP/52),新加坡农食兽医局(AVA)完成了食品法规审议并提出修订提案。修订内容包括:(1)准许使用以下新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铬营养源的吡啶甲酸铬(Chromium picolinate)(附表VII);一种镰孢霉转基因种类派生的丝氨酸蛋白酶(胰蛋白酶)(附表VIII);源自黑曲霉的多聚半乳糖醛酸酶(Polygalacturonase)(附表VIII);源自酿酒酵母的转化酶(附表VIII);(2)规定掠食性鱼类汞的最大限量:新加波拟规定掠食性鱼类及其产品内总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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