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2-08-03 09:37
门(食安办)按有关要求,组织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8.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及畜产品加工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各监管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监管责任向监管对象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告知工作,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书面告知并移交分管部门处理。
  三、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一)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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