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03 09:37
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及媒体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畜产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级政府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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