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2-08-03 09:37
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分析畜产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畜产品安全工作,提出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畜产品安全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附件:大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广田 副市长
  副组长:周 洲 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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