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4 15:09
各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针对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的本区部分市场内存在销售来路不明肉类产品的现象,为维护全区肉及肉类消费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本区肉类消费结构复杂、消费量大,特别是临近清明节和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是肉类消费高峰期,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定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集中开展肉及肉类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隐患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