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浙江省冷鲜禽类加工销售卫生规范》进行立项的公示
日期:2014-03-20 09:58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有关规定,我委拟将《浙江省冷鲜禽类加工销售卫生规范》列为2014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紧急立项项目,委托省预防医学会承担。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3月25日前反馈至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省疾控中心)。
  联系人:王绩凯
  联系电话:0571-87115243,87115216(传真)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邮编:310051
  电子邮箱:mishuchu_zj@126.com
  附件:《浙江省冷鲜禽类加工销售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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