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禽业扶持政策
日期:2014-03-19 09:22
或父母代每只种禽(每对种鸽)给予20元补贴,补贴数量以2014年1月31日的存栏种禽数为准。该项补贴资金,市区由市、区财政各补贴50%,各县(市)由市财政补贴50%。
  此外,全市各地银行要加大对家禽业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对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家禽养殖场(户)、合作社及相关企业银行贷款在50万元(包括50万元)以上用于家禽养殖和定单合同收购的,所产生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该项贴息补贴资金,市区由市、区财政各补贴25%,各县(市)由市财政补贴15%。
  本市税务部门自通知规定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免征从事家禽饲养和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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