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9 09:22
0%。
其次,市区各禽类加工企业和农工商企业及畜禽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原订单价格收购本市范围内养殖的家禽,给予每只2元收购补贴(数量10000只);市区法人企业、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收购、消费经检疫合格的本市养殖场(户)的家禽,分别给予每收购1只鸡鸭鹅鸽(合计数量3000只)给予1元补贴、每收购1只鹌鹑(合计数量30000只)给予0.2元补贴。补贴时间为2014年2月1日至6月30日。该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通知》要求,对全市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一级或祖代以上每只种禽(每对种鸽)给予30元补贴,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