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注水猪私宰猪改归农业局管
日期:2014-03-18 09:59
为、生猪注水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已经转交给农业局。
  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一行为,未按规定处理的情况处罚权力已经移交出去,而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的情况还归经信局负责;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处罚职责也转交出去,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权力还保留在列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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