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制定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
日期:2014-03-14 10:19
  2014年3月1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0488号令,制定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同日,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0489号令,废止原有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统.
  该准则系以行政院原卫生署2008年5月8日卫署食字第0970402552号令食品安全管制系统为法规架构,重新审视及酌修条文不确定性用语,使之明确化。此外,明定管制小组成员中至少一人应符合食品业者专门职业或技术证照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规定,而与食品安全管制系统有关的文件,应由该员负责规划及管理;明定内部稽核每年至少一次,以确认食品安全管制系统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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