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2 14:00
日前,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陕西省食药监局出台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范围,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原则、机构职责和办理等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投诉举报工作,设区的市级和县(区)级食药监管部门应设置相应的投诉举报机构,履行统一受理投诉举报、转送、跟踪督促及协调、办理情况并反馈办理结果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