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23 10:02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可能会触发通威集团向其他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威集团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通威集团可免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程序,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新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
同意55,770,506股,占